表格一:不宜(不得)使用之公司名稱或商號名稱參考表 不宜(不得) 使用之文字 說明 函號 平價中心、福利中心、文化中心 易致誤認為政府機關或公益團體。 經濟部73年3月3日經商8063號函 生命線 凡以「生命線」或其近似者為公司、商號之名稱,顯有使人誤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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